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4939.有一次,当我被提入天堂时,我觉得我的头似乎在那里,而我的身体在它下面,我的脚在更下面。我由此觉察人里面的高级和低级事物如何对应于大人里面的这些事物,一个又如何流入另一个,也就是说,属天之物,即爱之良善和次序的第一层级如何流入属灵之物,即源于那良善的真理和次序的第二层级,最后又如何流入属世之物,即次序的第三层级。由此明显可知,属世事物就像脚,支撑高级事物止于其上。更重要的是,灵界与天堂终止于自然界。正因如此,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2758, 3483节)。自然界照这种次序凭流注持续存在,没有这种流注,它甚至无法存活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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